唐代五监
唐代五监指的是唐代时的5个负责教育,工程,军需,后勤等事宜的政府机关,分别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唐代五监是将隋朝秋监之后形成的。其中,国子监是负责全国教育及考试的部门,其长官称作祭酒,为正五品上;少府监负责推动和普及农业,手工业技术,主官为监,少监,分别为从三品,从四品;将作监负责宫室建筑,金玉珠翠器皿的制作,纱罗段匹的刺绣等事,其长管为监,有2名,从三品;军器监负责弓弩盔甲等军需用品的制造,其长官为监,正四品上;都水监负责全国的水运,黄河及其他河流湖泊的治理,其长官为监,正四品。唐代是中国各项制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该五监的形成使政府机构得到很大完善,社会各项公共事务有了更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政府职能得到提高。五监的基本结构为后世历代政府所采用。
观察使
观察使是唐代后期出现的地方军政长官,全称为观察处置使。由于汉代设立的专门监督地方官员的刺史逐渐侵蚀了地方长官的权利,到隋朝时朝廷干脆明令刺史替代太守,成为地方长官,这样,朝廷中央便没有了专门的地方巡察员。到唐代前期。中央常常不定期临时派出使者监察州县,玄宗开元年间,宰相张九龄设置十五道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行使原来汉代刺史的督查权,考评地方官政绩。后来,采访使制度又重蹈刺史制度之覆辙,本是中央派到地方的特派员的采访使又逐渐凌驾于刺史之上,成为实际上的地方一把手。而不怎么受中央管制的节度使地区,采访使往往为节度使所兼任。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采访处置使改名观察处置使。“安史之乱”后,本位地方长官的刺史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权力,各地节度使与观察使成为地方军政一把手。相比而言,节度使往往地盘,势力较小,还能够服从朝廷,因此唐朝廷后期得以苟延残喘的财赋收入多由观察使上缴。宋代在各州置观察使,但只是虚衔,为武官升迁之前的寄禄官(暂时作为升迁跳板的官职,无实权)。辽,金也曾设置观察使作为政务官,元代废。
参知政事
参知政事并非一种固定官职,而是唐宋时期的临时职衔,中低级官员可凭此职衔行宰相权。唐贞观年间,唐太宗为削弱相权,强化皇权,再与宰相议事的最高政务会议政事堂上,经常给其他非宰相但比较能干的官员加封诸如参政事,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等职衔后让他们也参加会议,并议国政。太宗之后的唐代皇帝都采用了这个办法,乃至到唐高宗之后,原本是宰相的三省长官都先后被排挤出了政事堂,只剩下这些顶着临时头衔的宰相们执掌唐王朝的最高政治。如此,可以说唐朝在很长的时间里是没有宰相的。就参知政事而言,其又简称为“参政”,行使副宰相之职,唐中叶以后废去。宋代沿用了唐代政事堂制度,开始同样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后,参知政事的职权,礼仪开始和宰相相差不多。宰相出缺时,其代行宰相之职。北宋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因为正规的宰相经常空缺,因此参知政事往往是北宋事实上的宰相。南宋时,参知政事和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有丞,以及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等,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相当于常务副宰相。元,明时参知政事只是一个中级官员,清不设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