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诈骗会构成诈骗罪吗
1、行为人不知情参与诈骗案件,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最基本的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主观上存在欺骗的故意,如果对诈骗不知情,也就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不知情的情况下诈骗是不是犯罪
1、如果确实属于不知情的,不构成违法犯罪,不承担法律责任。
2、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的,必须是主观上有实施诈骗的故意。
3、如果当事人不知道他人是在实施诈骗,自己也是受骗而参与了诈骗的,因其在主观上没有实施诈骗的故意,也不存在与他人共同实施诈骗的故意,故对他人的诈骗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不能以诈骗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4、当然,当事人是否属于不知情,要根据其他诈骗实施人的供述及诈骗实施的具体过程、证据来分析,而不能仅凭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来判断。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分析其犯罪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2、合同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3、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是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4、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如下五种:(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合同诈骗罪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