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原来称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业务,它的范围和内容十分广泛,凡是以第三者的地位,公正科学的态度,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工作经验,检验、鉴定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包装、数量、重量、残损等实际情况与使用价值,以及运载工具、装运技术、装运条件等事实状态,是否符合合同(契约)标准和国际条约的规定、国际惯例的要求,通过独立的检验、鉴定和分析判断,做出正确的、公证的检验、鉴定结果和结论,或提供有关的数据,签发检验、鉴定证书或其他有关的证明,都属于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范围。目前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进出口商品鉴定项目包括了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包装、数量、重量鉴定,货载衡量,车辆、船舱、集装箱等运输工具的清洁、密固、冷藏效能等装运技术条件检验,积载鉴定,舱口检视,载损鉴定,监视装载,监视卸载,集装箱货物装箱、拆箱鉴定,油舱空距测量,验残,海损鉴定,签封样品,价值证明以及其他鉴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