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乘除,是小学算术的四则运算。
除法是最尴尬的。
首先,符号上加减乘(+-×)都呈线状,且两划以内,除号却是两点一横(÷),三划且非线状,最特殊。此外,传统电脑键盘+-号可以直接键入,×号或用*替或用x替,÷号不能直接键入。所以,在符号上建议从二年级起就直接用/表示除号,这既避免了÷的尴尬,也便于以后除法理念与分数、分式理念的衔接。
其次,加法可以直接说一个字“加”或者两个字“加上”,谁加谁不影响结果。减法可以说一个字“减”或者两个字“减去”,前面是被减数,后面是减数。很少说被动态的文字游戏。过去,乘法曾经只能用“乘以”表示前面数是基数,后面数是倍数,单用“乘”一个字就有点逻辑混乱,但人们口语习惯就用“乘”表示“乘以”。如今,小学已不再区分“乘”和“乘以”,谁乘谁都可以,不再严格区分基数与倍数。“三四一十二”这句口诀既可以用于3×4=12,也可以用于4×3=12。这样的改法值得拍手称赞。
除法呢?如今还是一团糟。被除数在前、除数在后的话,只能说“除以”,成人明白是“以…去除”的意思,小孩呢?不能用一个“除”字,那为什么叫除法,而不叫除以法呢?而且,单用“除”字还要表示除数在前,被除数在后,即6除18表示18÷6,这就有点文字游戏的意味了。曾几何时,小学三年级还以此搞出很多判断题,且乐此不疲。知识爆炸的时代,大好时光用在“除”与“除以”的纠结上,太浪费了。
强烈建议,强制规定用单个字“除”就表示“除以”,即认为二者等同,“谁除谁”前面表示被除数,后面表示除数。不再搞“除”和“除以”的文字游戏。
如果受“除”本意影响,实在接受不了上述改法,那么可以把“除”字改成“去”字,“除法”改称“去法”。18去3等于6表示从18里去掉3可以去6次。如果觉得“去”字太常用,负担太重,可以用“祛”字。加减乘去或加减乘祛,哈哈,这冲击是不是有点大?但绝对是劳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至此,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