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个体行医,须在注册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医疗事故核心:违规在前,出事在后。医疗事故分级和依据:①一级:造成患者死亡(甲)、重度残疾的(植物人);②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③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④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记忆:1死2中3轻4伤;
4、因抢救未及时书写病历补记时间为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5、尸检时间: 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死者近亲属同意签字。
鉴定程序:5天内通知你→10天内准备材料,上交材料→45天内出具鉴定书→有异议的,15天内再次申请→卫生部门7天内交由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
鉴定部门:医学委员会。
6、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①抢救垂危患者生命;②患者体质特殊;③无过错输血;④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⑤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7、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之日起1年内要提出,超过就不算。
8、医疗事故赔偿:①残疾生活补助费:30年;60周岁以上--15年;70周岁以上--5年--最高75岁,最长30年;②被抚养人生活费:16周岁;③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不超过6年;残疾--不超过3年,不超过2人。
9、终止妊娠:经产前诊断发现①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②胎儿有严重缺陷的;③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结扎术的,到计生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服务。
10.医疗机构法律责任:出售血液→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以下罚款。违反规定、使用不符标准的血液→责令改正、警告、处3万以下罚款。
11、供精者----22-45周岁健康男性。精子冷冻6个月后----5名妇女受孕。
12、丙类传染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新加的。
记忆:一黑(黑热病)一红(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两风(麻风,风疹)两虫(包虫病,丝虫病),三流行(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鼠疫、霍乱甲类;其余为乙类;
禽流感、非典、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记忆:情非得已):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鼠疫、霍乱)预防、控制措施。
13、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Ⅱ类精神药品处方---2年。
14、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
15、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1、一类疫苗免费,二类疫苗自费自愿。
2、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①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②因疫苗质量不合格或接种单位违规导致受种者损害的;③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④受种者或期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致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病情加重;⑤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赔偿:
一类疫苗→省级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经费中安排;二类疫苗→疫苗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