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商标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诉要素的组合。
常见的为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标志,用以区分他人相同或类似商品的来源,如“耐克”(鞋)、“华为”(手机)。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如“KFC”(餐饮服务)、“EMS”(快递服务)。
二、申请主体
企业法人:有限公司、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等。
其他组织:医院、学校、研究所、协会、服务中心等。
社会团体: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
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申请流程
无驳回、无异议情况下:
递交注册申请→商标局受理并下发通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授权公告
1、查询申报:1-2个工作日(全部材料齐全);
2、申请受理:递交之日起2个月内收到商标局下发的注册受理通知书;
3、注册审查: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商标局审查完毕;
4、初审公告:通过审查的,进入3个月初审公告;
5、授权发证:初审公告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收到注册证书;
6、总计时间:10-11个月。
四、所需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
①以自然人名义申请,一般附身份证及个体营业执照;
②以单位组织名义申请,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
3、商标图样;
4、商标指定注册商品或服务项目;
5、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