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的封建王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而是充满了阶级的。在皇权至上的时代中,皇帝的权力凌驾于法律至上,也因此推进了许多酷刑的产生。那么在我国古代,都有哪些酷刑,其中最为残忍的十种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讲一讲。
一、宫刑
宫刑出现于先秦时期,是一种专门针对男性囚犯的刑罚,其具体的做法便是将男性器官用绳子绑住,以此来达到血液不流通的目的。此外,将器官绑好后,还会将一根羽毛从中插入,以使犯人感到痛苦与煎熬。
在我国历史之中,曾有不少人受过此刑,其中较为出名的,便是写出了《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受宫刑的人在后续生活中很容易患上尿毒症,也使人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二、杖刑
同宫刑一样,杖刑也有着其特定的行刑群体,主要是女性。在实施这种刑罚时,需把犯人的裤子脱下,并用木杖打其臀部。这种刑罚与其他的酷刑相比,其残忍程度是大大下降的。但对于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女性来说,一旦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施以杖刑,就等同于失去了贞操,而这对于她们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三、梳妆之刑
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女子晨起之后都需要梳妆,但这个梳妆之刑却没有多少美丽的色彩。受此刑罚的犯人,会被脱光衣服,然后由人倒上一盆热水,并用铁刷子在人的身上来回梳刷。这种铁刷子锋利无比,能够将人身上的肉一层一层梳下来,直至漏出白骨。
四、骑木驴
该刑罚也主要针对女性犯人,在施刑之时,会将犯人的衣服脱下,然后让她们坐在一个木头做的类似于木驴的马车之上。这马车上装有许多钉子,犯人一旦坐上去便痛苦难忍,而随着马车的移动,这些钉子也会在犯人的血肉之中来回移动,直至犯人因失血过多而亡。
五、水刑
与其他刑罚相比,水刑似乎更为“温柔”,但实际上,水刑对于犯人的折磨一点也不小。在施水刑后,犯人的头会被固定在刑台之上,而他头顶则会悬挂一个木桶,木桶有一小洞,让水从里面流出来。在刚开始,犯人或许不会有什么感觉,但等时间一长,便会明白什么叫“滴水石穿”。
六、车裂
提起“车裂”,很多人会觉得陌生,但提起“五马分尸”,很多人便会恍然大悟,而这车裂之刑便是五马分尸。车裂之刑很早便出现在了我国的历史上,到清朝时仍被使用。在施刑时,犯人的四肢与头颅会被缠上绳子,并分别与一匹马相连,而后马向前狂奔,犯人也因此变得四分五裂。
七、凌迟
提起“凌迟”,相信大家都会觉得很熟悉,因为在众多影视剧之中,这种刑罚总是频繁出现。作为古代诸多刑罚中最为残忍的一项,凌迟便是将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并且要割满3357刀才行。
八、剥皮
剥皮顾名思义,就是要将人的皮剥下来。该刑罚在明朝朱元璋一朝时较为常见,并经常被朱元璋用在一下贪官的身上。试想,要将皮肤从人的身上活生生剥下来,那该事多么血腥而可怕的场景。
九、腰斩
在古代,斩刑也有着一定的区别,有些犯人被判处斩首,便是自颈部展开,而腰斩则是从腰部展开。与斩首不同的是,腰斩的犯人不会马上失去生命体征,也就是说对于身体上的痛苦,他是可以清楚感受的,而这也正是腰斩的残忍之处。
十、烹煮
烹煮之刑取其表面意思,是将犯人放在大锅之中进行煮的一种方式。在施刑之时,犯人只能在沸腾的水中一点点失去自己的生命,哪怕他们叫得再凄惨,也绝不会被放过。而在犯人死去后,他们的尸体也必须被煮成骨肉分离之状,其残忍不言而喻。